据公告内容,2024年6月26日北京海通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1辆车号为京AMF993的绿色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,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盛辉公寓拆除工地运输建筑垃圾1万4000千克(核定载质量为1万5任3伯70千克),去往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建工再生资源处置中心。8时10分,途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盛辉公寓南侧20米处,被查到运输车辆未实行密闭运输,容易造成运输途中泄漏遗撒,影响了本市大气环境。
北京海通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第一百二十条,构成了运输散装、流体物料车辆未密闭运输违规行为。因此,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2任(2000)元整的行政处罚。